
公告日期:2025-08-28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
经营状况,全面清查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各类存货、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充分评估和分析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包含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金额为 17,105,963.50 元,详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16,771,612.76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6,718,874.6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52,738.16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0.00
二、资产减值损失 334,350.74
其中: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334,350.74
合计 17,105,963.50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
损失准备。
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权投资或权益工具投资。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
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债务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外,公司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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