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5 19:30:24 股吧网页版
佩蒂股份: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0673 证券简称:佩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3133 债券简称:佩蒂转债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8月25日,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佩蒂股份)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经重新分析 论证,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项目规模、投资总规模的前提下,将募投项 目“新西兰年产3万吨高品质宠物湿粮项目”和“年产5万吨新型宠物食品项目”完全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7年12月3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96号) 同意注册,公司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72,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名称为佩蒂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 面值平价发行,共计720万张,期限为6年。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00.00元,扣除 保荐及承销费用、中介费用、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等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711,859,782.0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28日划入募集资金专户,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21年12月28日止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1〕8205号)。

佩蒂转债的上市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债券简称:佩蒂转债,债券代码:123133,转股起止日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12月28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6月28日)起至到期日(2027年12月21日)止。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72,000.00万元(含7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新西兰年产3万吨高品质宠物湿粮项目 28,800.76 23,650.00

年产5万吨新型宠物食品项目 34,662.98 26,535.98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1,000.00 21,000.00

合计 84,463.74 71,185.98

(一)新西兰年产3万吨高品质宠物湿粮项目基本情况

新西兰年产3万吨高品质宠物湿粮项目计划在新西兰建设一条年产3万吨高品质宠物湿粮产线,由公司在新西兰设立的全资企业新西兰天然纯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实施,计划总投资28,800.76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23,650.00万元。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年产3万吨高品质宠物湿粮产能。

2023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议案》,结合以往在新西兰建设项目的经验,出于审慎考虑,公司将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见公司2023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二)年产5万吨新型宠物食品项目基本情况

年产5万吨新型宠物食品项目总投资34,662.9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6,535.98万元,原计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康贝宠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