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可能或已经影响投资者投资取向的信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与一般舆情:
(一) 重大舆情: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 一般舆情: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与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舆情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舆情信息的统一管理,收集公司内部上报的各类舆情并进行初步研判、评估风险,按一般舆情和重大舆情对应处置,做好舆情的上报、管理和存档。
第八条 以下部门负责公司舆情信息采集,密切监控舆情动态:
董事会办公室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经济、证券等方面相关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重大舆情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
品牌文化办负责公司品牌形象的建立和维护,日常跟踪公司品牌营销等方面的媒体信息,及时掌握公司品牌形象、品牌认知等市场反馈信息。如发现舆情,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报送董事会办公室,并协助处理。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监控公司官方自媒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渠道,及时收集。整理上述公司官方自媒体的互动、评论、留言等舆情,并将情况汇报至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根据公司舆情工作组的要求做出相关的反应及处理。
第九条 公司各中心、部、办、子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等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各部门及各公子公司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和重视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尽快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避免冲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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