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6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情况,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3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9 月 3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香榭路 98 号公司会议室
9、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 √
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作为投票对象的
票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子议案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04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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