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5 21:29:14 股吧网页版
飞鹿股份: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3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 4,000 万股(含本数)且不低于 3,200万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全部由上海骁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骁光智能”)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8.08 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2,32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与骁光智能签署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骁光智能系公司关联方,骁光智能本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拟发行股票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4、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3)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上市和登记事宜,完成本次发行全部申报批准程序。

上述呈报事项能否取得相关通过审核及同意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骁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奕骁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310113MAEQU8DY2D

设立时间 2025-08-06

经营期限 2025-08-06 至 2065-08-05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 669 弄 7 号 19 楼 1906 室-3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
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
经营范围 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
智能硬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骁光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上海得宵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得宵技术”)持有骁光智能100%股权,为骁光智能的控股股东,杨奕骁持有得宵技术 51%合伙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得宵技术,杨奕骁为骁光智能的实际控制人。

(三)主营业务及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骁光智能成立于 2025 年 8 月 6 日,系为本次交易而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未开展实际经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立尚未满 1 年,其尚无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数据。

(四)关联关系

2025 年 8 月 22 日,章卫国与骁光智能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章卫国将其
持有的公司 11,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2%)转让给骁光智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