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2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有关规定,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2,32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短期内公司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具体影响测算如下。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5 年 11 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2,320.00 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18,945,730 股增加至 258,945,730 股。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的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以及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公司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78.27 万元,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64.58 万元。由于公司业绩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以及业务发展状况等多重因素影响,2025 年公司整体收益情况较难预测。因此,假设 2025 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为三种情形:(1)较 2024 年持平,即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978.27 万元和-13,564.58 万元;(2)亏损减少 10%,即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分别为-12,580.44 万元和-12,208.12 万元;(3)亏损增加 10%,即 2025 年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376.10 万元和-14,921.04 万元。上述假设分析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公司对 2025 年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2024 年度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假设 2025 年度不新增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实际分红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准。除此之外,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7、在预测公司 2025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时,不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24 年/ 2025 年/2025.12.31
2024.12.31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 189,432,647 218,94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