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4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0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兼总裁范国栋先生、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韩驭安先生、副总裁陈足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 882,1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3%)的董事兼总裁范国
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8 月 26 日)后三个月内以
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98,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0%)。
2、持有公司股份 26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3%)的高级副总裁兼财
务总监韩驭安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8 月 26 日)后
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3,3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2%)。
3、持有公司股份 1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的副总裁陈足意先
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8 月 26 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5,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鹿股份”)于近日收到董事兼总裁范国栋先生、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韩驭安先生、副总裁陈足意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飞鹿股份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范国栋 董事兼总裁 882,175 0.43%
2 韩驭安 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263,200 0.13%
3 陈足意 副总裁 105,000 0.05%
注:本公告全文计算相关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为 2025 年 8 月 1 日的
总股本数 205,207,109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董事兼总裁范国栋先生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飞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股份、股权激励解禁股份及实施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数量不超过 198,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本次拟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8 月 26 日)后的 3 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7、董事兼总裁范国栋先生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形。董事兼总裁范国栋先生不存在已披露的持股意向。
8、董事兼总裁范国栋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韩驭安先生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的股份、股权激励解禁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数量不超过 43,3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0.0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本次拟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8 月 26 日)后的 3 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
持的期间,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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