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人员工作细则
北京
二○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职权范围......4
第一节 总经理职权范围......4
第三节 副总经理职权范围......5
第四节 财务总监职权范围......5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6
第一节 一般规定......6
第二节 管理层会议......7
第三节 临时会议......9
第四节 工作例会......9
第四章 报告制度......10
第五章 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11
第六章 本细则的修改...... 11
第七章 附则......12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人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五)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相关决议,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相关决议。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相关决议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报告,提请总经理和董事会采取应对措施:
(一)实施环境、实施条件等出现重大变化,导致相关决议无法实施或继续实施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二)实际执行情况与相关决议内容不一致,或执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风险;
(三)实际执行进度与相关决议存在重大差异,继续实施难以实现预期目标。
第六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上述人员与公司之间的聘任合同规定。
第七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第二章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总经理职权范围
第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的职权范围为: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司的具体规章,规范公司内部印章、文件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管理等管理行为;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拟订公司年度预算;
(九)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
(十)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或股东会、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
聘(或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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