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为
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是公司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董事会的核心工作之一。
第四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公司投资者
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公司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的稳步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五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于一致。同时,运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构建稳定且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成公司整体利益与股东财富协同共进增长的目标。
第六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
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必须建立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基础上实施。
(二)科学性原则
公司依据市值管理的客观规律,制定科学的市值管理制度,明确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方式方法、预警监控机制及禁止事项,有计划组织实施市值管理。
(三)系统性原则
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众多,市值管理须秉持系统思维、循序渐进的原则,系统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项关键要素。
(四)常态性原则
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和动态的过程,应根据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经营发展表现等情况,适时采用合规有效的市值管理方式方法,使得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公司价值。
(五)主动性原则
公司应当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市值动态,结合影响公司市值的关键因素及指标,科学制定及调整市值管理工作方案,主动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市值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积极配合,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书面的建议或措施。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上市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上市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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