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安永
香港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认为安永香港具备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财务审计要求,同意聘请安永香港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香港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聘请本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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