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5-06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拟以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的
公司总股本 447,136,5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67,070,482.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4、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在
满足利润分配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股东合理回报等,制定 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并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内容在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形势、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在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
可供分配利润为 1,279,308,375.62 元,2025 年半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29,839,365.54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数据孰低原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729,839,365.54 元。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回报需求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447,136,5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派发
现金股利 67,070,482.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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