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经营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聘连任;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对外行使其权限的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权限
第六条 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事务,并向董事会负责。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其具体职责权限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后,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公司的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的财务计划、财务核算和资金调度等工作。
第七条 总经理享有的职权如下: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 总经理的权限如下:
(一)总经理对非关联事项的决策权限
1. 交易(范围以《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准)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的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或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但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的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或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但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的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或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5. 交易产生的利润的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或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但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6.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积计算的原则。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总经理对关联事项的决策权限
1.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单笔金额在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当公司与同一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超过300万元时,则此后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由董事会批准;
2.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单笔金额在低于300万元的关联交易,或单笔金额300万元以上,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0.5%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当公司与同一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超过1000万元时,则此后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由董事会批准;
3.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累计金额达到本条所规定标准的,该关联交易按照本条规定进行批准。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同受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三)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或动力,或者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除外)由总经理决定。
第九条 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内部管理事项并承担相应义务:
(一)总经理根据有关程序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报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时,应附该人选的简历和工作业绩材料。
(二)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