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21:55:39 股吧网页版
中孚信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信息”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孚信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7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 34,851,621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4.49 元,募集资金总额
504,999,988.29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91,430,128.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000017 号)。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已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中孚信息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基于零信任的数据安全解决方案”项目的 3,500 万元及“电磁空间安全监管项目”的 1,000 万元募集资金调整至“城市级数据安全监测预警整体解决方案”项目。

经上述调整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
资额 拟投入金额

1 城市级数据安全监测预 463,243,200.00 240,000,000.00 285,000,000.00
警整体解决方案

2 基于零信任的数据安全 352,359,000.00 170,000,000.00 128,000,000.00
解决方案

3 电磁空间安全监管项目 173,145,000.00 95,000,000.00 78,430,128.32

合 计 988,747,200.00 505,000,000.00 491,430,128.32

三、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前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4 年9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在上述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了 7,729.45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已分批将上述 7,729.45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情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