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5-77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燧弘智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智启”)与陇原融资租赁(平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陇原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总额为 16,679.70 万元,租赁期限为 60 个月。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前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陇原租赁出具了《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担保金额为 16,679.70 万元;上海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华创”)以其持有燧弘智启 100%股权为前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出质物价值为 1,000.00 万元。
燧弘智启由燧弘华创全资持股,公司持有燧弘华创 60%股权,舟山沪弘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沪弘智创”)持有燧弘华创 40%股权,沪弘智创就上述公司为燧弘智启融资租赁担保事项出具《反担保函》,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对陇原租赁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
1、保证人:公司;
2、债权人:陇原租赁;
3、担保金额:16,679.70 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本保证函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应向贵公司支付的全部租前息(如有)和租金、租赁服务费、租赁保证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如有)、约定损失赔偿金(如有)、留购价款、贵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如遇利率变化或租赁成本调整,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承租人的第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7、反担保:沪弘智创以其持股比例为限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燧弘华创与陇原租赁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
1、出质人:燧弘华创;
2、质权人:陇原租赁;
3、出质物:燧弘华创持有的燧弘智启 100%股权;
4、出质物价值:1,000.00 万元;
5、担保范围:全部租金(包括根据租赁合同不时上调的部分);保证金、零期租金、保险费、期末购买价及租赁合同项下的其他应付款项;逾期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赔偿金、合同解约金;债权人(出租人)为实现其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评估费、执行费、拍卖费、公告费等;债务人(承租人)在主合同因任何原因被提前终止、解除或被认定无效或无法执行情况下需向债权人(出租人)承担的任何性质的赔偿责任、支付款项或其他义务。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65,529.25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17.47%,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对陇原租赁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
2、燧弘华创与陇原租赁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
3、沪弘智创《反担保函》。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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