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瑞电材”、“公司”)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2,300 万元(含 52,3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3,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 8,296,188.49 元后,实际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4,703,811.5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划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开设的指定账户(银行账号:1102020429200667437)。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579 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2021 年 9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司、相关专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1、公司先后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2022 年 5 月 25 日、2022 年 5 月 2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晶瑞转 2”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及内部投资结构并向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将“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
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红
苏州”),该项目已形成的相关资产由公司出售给瑞红苏州;对集成电路制造用高
端光刻胶研发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该项目未使用的建筑工程费共计
8,138.68 万元用于设备及安装费,同时将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 14,048.67 万元(含相关利息)以向瑞红苏州增资的方式投入“集
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具体金额以公司专户注销时的余额为准。
2、根据公司披露的《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
下项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如
下: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集 未使用金额
号 项目名称 资总额(万元) 金投资总额 资金(万元) (万元)
(万元) (注 1)
1 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 31,300.00 30,470.38 18,833.86 12,475.75
胶研发项目
阳恒化工年产9万吨超大规
2 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级高 6,700.00 6,700.00 6,702.82 0
纯硫酸技改项目(注 2)
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
3 贷款 14,300.00 14,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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