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 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原材料进口、产品出口涉及到外币结算(以美元、日元、港币居多)。在外汇环境不稳定、汇率波动较为频繁的背景下,为有效防范和规避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应对风险的管理能力,促进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套期保值。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备必要性、可行性,能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规避外汇市场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财务稳健性,专注主业经营,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
(二)交易额度及交易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65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
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的 10%,总金额不超过 65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与该项业务有关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上述交易额度使用期限、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不再执行,未尽事宜根据本次董事会决议予以承接。
(三)主要涉及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币种,以美元、日元、港币为主。
(四)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以及上述产品的组合等。
(五)交易对手方:本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方拟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涉及关联方。
(六)资金来源: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旨在防范和规避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交易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
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存在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政策风险:外汇衍生品系根据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设计的产品,如遇国家宏观政策、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发生变化,企业可能面临无法正常交易或者业务关停等风险。
5、操作风险: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企业因泄露身份识别信息、误使用身份认证方式或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不必要损失的风险。
6、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延期交割风险。
7、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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