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5-06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电话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在全资子公司杭州沃德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仁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就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事宜审议如下:
选举沈仁荣先生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选举程博先生、陈伟华女士、胡柏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之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程博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一、 备查文件
1、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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