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5-054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4日以电话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仁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份 102,608,133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3 股,共计转增 30,782,439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33,390,572 股,公
司注册资本由 102,608,133 元变更为 133,390,572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原监事林云英、许玉萍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同时,在董事会中增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成员人数由七名变更为八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详细修改内容见附件《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同时,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作相应的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部门人员具体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和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及新增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新增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内部控制制度》,具体修订/制定制度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修订
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新增
3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修订
4 总经理工作细则 新增
5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7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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