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5 19:31:42 股吧网页版
星云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
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 7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金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对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5 年 8 月 26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规范使用、严格管理,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 2025 年 8
月 26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等投资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等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 2025 年 8 月 26 日
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公允、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详见 2025 年 8
月 26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