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隆”、“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1 号)同意注册,
发行人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18.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218,500,000.00 元,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6,745,683.94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11,754,316.0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到位,业经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3)00098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发行人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82,446,718.84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投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498,444.41 元。2025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6,084,477.68 元,2025 年上半年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076,264.31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
人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8,531,196.52 元,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18,500,000.00
减:发行费用 6,745,683.94
募集资金净额 211,754,316.06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128,531,196.52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82,446,718.84
本年度使用金额 46,084,477.68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425,421.29
加:现金管理收益 4,150,686.33
减:手续费 1,398.90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37,797,828.26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797,828.26
现金管理余额 3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发行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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