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 25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凯普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业界公认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
质和一定的本行业专业知识。
第四条 总经理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 3 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六)深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
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向职代会或工会报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各项决定;
(三)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经济指标,推进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四)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五)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按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生产产品,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六)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的技术进步和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七)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抓好消防工作,认真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职责范围内协助总经理履行上述职责。
第八条 总经理应在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
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九条 《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充分说明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并提请董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经营模式、产品结构、主要原材料和产品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的;
(二)预计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扭亏为盈或者同比大幅变动,或者预计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
(三)其他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事项。
第十一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
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第四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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