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9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除樊培仁先生外的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帆新材”)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和 2025 年 8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职工代表董事。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司于当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何方静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方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何方静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何方静:1989 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先后就职于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扬帆新材
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 10 月-2012 年 4 月历任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
有限公司出纳;2012 年 5 月-2020 年 5 月历任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计;
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21 年 12 月-2025
年 8 月担任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何方静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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