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 年 8 月 25 日,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 0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4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 237 号复星国际中心 19A 层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 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 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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