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5-045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08 号),广东新劲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2,3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6,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1,631,746.78 元。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对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510Z002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普科
技”)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需要,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及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446267000015003057009 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1: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 2: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以上“甲方 1”和“甲方 2”,合称为“甲方”。
鉴于丙方投行业务和人员将整合进入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各方同意在未来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业务迁移公告后,本协议由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继并按照协议约定继续提供服务。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 2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46267000015003057009,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4、甲方出具授权书,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东茂、张春晖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资料,乙方需及时、准确、完整提供;保荐代表人查询时应出具本人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除甲方出具授权书外,还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银行对账单,乙方以邮件方式发送至丙方指定邮箱,发送成功即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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