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5-048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将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9 号)同意注册,公司发行面值总额为 1,195,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195,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5,318,454.4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69,681,545.5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容诚验字[2021]21620015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余额为 0 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169,681,545.59
减:报告期末募投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累计金额 1,165,112,495.60
加: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余额 62,491,883.06
减:专户销户转出金额 67,060,933.05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功率半导体“车规级”封测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
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鉴于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408870100100081052 已注销
公司启东支行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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