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5 18:33:12 股吧网页版
光库科技: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3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公司股东XL Laser (HK) Limited、高级管理人员吉贵军先生、吴炜先生及监事
周春花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披露
了《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公告主要内容为:持有公司股份 127,48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12%)的高级管理人员吉贵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
(2025 年 6 月 13 日-2025 年 9 月 12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20%);持有公司股份 24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91%)的高级管理人员吴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 2025 年 6 月 13 日-2025 年 9 月 12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41%);持有公司股份 17,98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72%)的监事周春花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6 月 13 日-2025 年 9 月 12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16%);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
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公告主要内容为:持有公
司股份 11,597,88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6544%)的股东 XL Laser (HK) Limited
(以下简称“XL Laser”)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
(2025 年 7 月 9 日-2025 年 10 月 8 日)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211%)。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完毕的告知函》,上述股东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该次减持计划期间内不再减持。截至本公告日,股东 XL Laser、高级管理人员吉贵军先生、监事周春花女士均未减持公司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吴炜先生已减持股份 17,000 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XL Laser / / / / /

吉贵军 / / / / /

周春花 / / / / /

吴炜 集中竞价 2025/7/8-22 49.49 17,000 0.0068%

注:1. 股东XL Laser、高级管理人员吉贵军先生、监事周春花女士均未实施减持;2. 股东XLLaser、周春花女士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吉贵军先生、吴炜先生的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597,885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