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以规范公司经理人员的行为,确保经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总经理的职责和权限、经理人员的责任、总经理办公会等内容。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由《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另行规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经理人员,指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一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并由董事会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六条 担任公司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精通本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熟悉相关行业业务;
(四)诚信勤勉、廉洁公正;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精力充沛、身体健康。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内容。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上述期间,以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审议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条件,及时向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条件的书面说明和相关材料。
候选人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第九条 董事会拟讨论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的,董事会通知中应充分披露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应当特别说明在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单位的工作情况以及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是否与公司或者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四)是否存在本细则第七条第一款所列情形;
(五)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六)是否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应予披露的内容。
第十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程序分别采取下列方式:
(一)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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