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5-047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6 月 25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王志成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王志成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志成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为 9 名,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6 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王志成先生,出生于 1974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1998 年 7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烟台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嵌入式研发工程师;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中科院沈阳计算所
数控室嵌入式研发工程师;2011 年 7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中科院沈
阳计算所高精数控伺服部研发工程师、副部长、部长;2017 年 5 月至2019年10月,任沈阳风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装备所所长;2019年 10 月加入公司历任伺服部经理、首席伺服技术专家等职务,现任公司产品研发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志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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