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证券代码:300600 证券简称:国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龚瑞良先生支付的业绩补偿款23882.70万元及利息1769.3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4 月 14 日,龚瑞良先生、苏州瑞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瑞特投
资”)与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浙江二轻”)签署了《关于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日,龚瑞良先生与浙江二轻签署了《关于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协议之补充协议》。2021 年 3 月 24 日,龚瑞良先生与浙江二轻签署了《关于常
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根据上述协议,龚瑞良先生与瑞特投资共向浙江二轻转让国瑞科技股份 88,968,375 股,龚瑞良先生就国瑞科技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该三个年度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期”)的扣非净利润总额向浙江二轻作出业绩承诺,如未达承诺业绩,则由龚瑞良先生以现金方式向国瑞科技进行补偿,瑞特投资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3258 号)(以下简称“《审核报告》”),公司业
绩 承 诺 期 内 累 计 实 现 的 扣 非 净 利 润 为 -224,477,047.83 元 , 比 承 诺 数
219,350,000.00 元少 443,827,047.83 元。国瑞科技在业绩承诺期的扣非净利润总额未达标,龚瑞良先生与瑞特投资应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补偿款支付责任。
鉴于业绩承诺期间,专网通信业务暴雷等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超出了业绩承诺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的预见能力和履行能力,因公司前期信披
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业绩承诺人龚瑞良先生通过股票转让获取资金暂时受限,在短期内难以变现足够的资产以履行补偿款支付义务。为了保障业绩补偿款的顺利支付及公司业务的平稳持续发展,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于 2023 年 11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东业绩补偿款支付期限的议案》,龚瑞良先生与瑞特投资按照下述约定分三期向国瑞科技支付补偿款及利息:第一期补偿款:龚瑞良先生和瑞特投资已经于 2023 年 5 月和
2023 年 7 月共计支付 1.05 亿元;第二期补偿款:协议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内支
付 1 亿元;第三期补偿款: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238,827,047.83 元。
二、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收到龚瑞良先生向公司支付的款项 500 万元;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收到龚瑞良先生和瑞特投资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共计 10000 万
元;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收到龚瑞良先生支付的业绩补偿款 10000 万元。
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收到龚瑞良先生支付的业绩补偿款 3652 万元;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收到龚瑞良先生支付的业绩补偿款 20230.70 万元及利息
1769.30 万元。至此,龚瑞良先生的业绩补偿承诺已履行完毕。经与公司年审会计师沟通,公司收到的上述业绩补偿款预计将计入本年度资本公积金。
特此公告。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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