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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5 20:14:16 股吧网页版
诚迈科技: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畅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畅女士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5-58301205

传真:025-58301205

邮 箱:chengmai@archermind.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 4 幢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附件:

李畅女士简历

李畅女士,199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曾任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审计部,2023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证券部,任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畅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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