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保护公司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态,为经营活动提供决策支持。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权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财务组织体系
第四条 财务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2、公司设立财务总监岗位,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和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财务总监必须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与聘用程序进行聘用或解聘。
3、公司设置财务部,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主要有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控制、会计监督、财务管理等。
4、财务部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
5、财务部经理是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实行垂直统一管理,根据投资公司情况予以委派、推荐财务管理人员,并依照规定程序聘任和解聘。
7、公司财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8、公司聘任财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亲属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资金管理负责人和出纳等职务,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公司财务部任职。
9、财务人员实行轮岗制度,特别是重要的岗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实行轮岗制度。
10、财务人员因徇私舞弊、重大失职、泄露机密等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影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制度等对其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第五条 财务人员职业道德
1、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敬业爱岗,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3、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办理会计事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4、熟练运用国家会计法规,保证所提供的会计核算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5、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财务管理方法,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6、保守公司财务及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或公司授权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财务信息。
第三章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第六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政策,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七条 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必须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支、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八条 原始凭证是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初记载和客观反映,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填制、取得、审核、签署原始凭证,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必须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伪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必须拒绝受理,并及时报领导处理。
第九条 财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在财务信息系统中生成或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单据应齐全,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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