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7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5-055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相关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6 年 1 月 18 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存续期
1.2023年6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市场竞价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052,367股,占公司总股本229,619,667股的1.76%,成交金额为160,083,870.79元,成交均价为39.50元/股。(注:个别数据计算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1日、2024年7月2日、2025年5月28日实施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为人民币4,287,404.29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4,052,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尚未出售股份。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及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定到期日的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1月18日。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届满前,持股计划持有人可根据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或是否提请董事会决定延长存续期。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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