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2025年8月修订)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对《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整体修订内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所述“股东大会”相应修订为“股东会”,前述修订因所涉及条款众多,若原《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修订,不再逐条列示。此外,《公司章程》中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符号调整等也不再逐条列示。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1 条为维护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 第 1 条为维护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1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制定本章程。
第 8 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 第 8 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 9 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3 新增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 9 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 10 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 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 10 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 11 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
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5
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
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