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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9 17:47:08 股吧网页版
华凯易佰: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 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5-068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依法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6)。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 2024 年年度分红派息,自除权除息日 2025 年 7
月 16 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8.00 元/股调整为 17.95 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
公告。截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88.00 万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
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在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在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2025-051、2025-060、2025-064)。

截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827.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5%,最高成交价为 12.39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0.81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 9,470.1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使用自有资金总额4,971.24万元,使用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总额4,498.93万元)。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5 月 6 日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的内容与要求,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之配偶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
董事长、总经理之配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范金先生之配偶罗春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强烈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同,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稳定市场,增强投资者信心,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2025 年 6 月
9 日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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