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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9 16:48:03 股吧网页版
华凯易佰:关于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5-057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

2、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7.95 元/股;

3、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7 月 16 日(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
一、本次回购事项概述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依法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6)、《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拟以公司原有总股本404,845,869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 484,400 股后的

404,361,4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 20,218,073.45 元(含税)。2024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同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7 月 16 日,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尚未实施完毕。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数量。因此,公司 2024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8.00 元/股调整为 17.95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公式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2、具体测算

每股现金红利=20,022,573.45 元÷404,361,469 股=0.0495165 元/股(保留到小
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8.00 元/股-0.0495165 元/股≈17.95 元/股(四舍五入,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7 月 16 日(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鉴于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均含本数)。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 17.95 元/股的情况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571,03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8%;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5,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785,516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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