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9 16:55:13 股吧网页版
万里马: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0591 证券简称:万 里 马 公告编号:2025-052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经合作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2 年,合同期内,交易对方如需进行箱包改款或员工统一换装,不再使用当前箱包款式及品种,则有权终止合同。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的框架合同,采购数量不固定,以协议期内实际采购数量作为结算的依据。因此履行完毕后的总金额可能与中标、合同总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

(2)本合同货款在交付验收合格后按季度支付,存在货款回收较慢的风险。
(3)本合同存在公司不能按时完成交货,导致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注重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

(4)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3.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合同履行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签署背景:2025 年 7 月 30 日,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招标代
理机构)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n)上发布了《2025-2026 年南航综合保障部空勤箱包采购项目评标公示》,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2026 年南航综合保障部空勤箱包采购项目的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南航采购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签署基本情况:2025 年 8 月 13 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来的中标通知
书,确定公司为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就 2025-2026 年南航综合保障部空勤箱包采购项目签署的《2025-2026 年空勤箱包采购合同》。

签署时间:2025 年 8 月 27 日

合同标的:飞行资料箱、飞行行李箱、飞行资料包等

合同期限:2 年

签署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意见。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12,088.9795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须伦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玉岩路 12 号冠昊科技园区一期办公楼三楼301 室

经营范围:提供国内、地区和南方定期及不定期航空客、货、邮、行李运输服务;提供航空器维修服务;经营国内外航空公司的代理业务;提供航空配餐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航空地面延伸业务;民用航空器机型培训(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资产租赁;工程管理与技术咨询;航材销售;旅游代理服务等。

公司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年 度 金额(万元) 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2 年 2,434.57 5.31%

2023 年 160.70 0.26%

2024 年 720.40 1.24%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信誉良好,资金实力及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

本项目合同上限金额为 4,348.31 万元。本合同为固定单价的框架合同,采购数量不固定,以协议期内实际采购数量作为结算的依据。因此履行完毕后的总金额可能与中标、合同总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超过上限金额的,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2.结算方式

双方根据实际收到并验收合格的货品按季度结算。交易对方在确认付款金额及收到公司开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