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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8 16:55:13 股吧网页版
万里马: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的程序及审批权限,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结合《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第 3 条 制订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本公司及子公司在组织资
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
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本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 4 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必须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
求;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有利于加快公司持续、协调发展,
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有利于促进资
源的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
益,维护股东权益。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
理责任。

第 5 条 公司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对外投资的,应按有关法律、
法规办理相应过户手续。

第 6 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划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两
大类:

(一)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
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二)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超过一年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
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
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 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 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
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 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4. 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二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 7 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
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未经授权,其他任何
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 8 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
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
行进展,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 9 条 必要时公司战略委员会下可设投资评审小组,主要负责对新的投资
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经筛选后建立项目库,提出
投资建议等。公司总经理担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第 10 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
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
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作出
修订。

第 11 条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
投资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 12 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所领导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对外投
资进行定期审计。

第 13 条 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协议、合同和重要相关信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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