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0591 证券简称:万里马 公告编号:2025-048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第 1 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本章程。 定,制定本章程。
第 8 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 8 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 9 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 9 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 第 10 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 10 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第 11 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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