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5-044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并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
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
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具体事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
中涉及监事会等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
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在广东江龙船舶制造有限公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并在中山市工商行 在广东江龙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公司”)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
称“公司”)。 并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747058569R。
第八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第八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 务的董事担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经董事会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 决议明确其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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