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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5 19:32:05 股吧网页版
熙菱信息:熙菱信息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盛讯)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6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熙菱信息
股票代码:30058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盛讯栋岳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北路880号2层A区250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以下列事实成就为前提条件:1、本报告书“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项下“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中列明的第二条所述先决条件得到满足;2、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合规性确认意见;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4、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上述前提条件能否全部成就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不排除由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取得。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正与银行洽谈及申请并购贷款的相关事宜,具体贷款情况以届时签订生效的并购贷款协议为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后续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若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本次收购的股份后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届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该事项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六、鉴于中信(深圳)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意向在尽职调查结果满意、内部审批流程通过等前提条件成就后,作为有限合伙人对上海盛讯进行投资,
并于工商变更完成后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 45.07%的出资份额,本报告书签署日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合伙结构可能发生变动。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该事项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七、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4
释义...... 7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
简要说明...... 1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
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15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6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
市公司及金融机构 5%以上权益的情况...... 16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银

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16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两年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情况
的说明...... 16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 1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7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或处置其已有权益的计划

...... 17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 1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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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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