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报告,是指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财务报告包括以下文件:
(一)财务报表:以单个企业为会计主体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二)合并报表:以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编制的财务报表。
(三)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附注应当披露报表的编制基础,应当对报表所列示项目做文字描述或明细说明,并对未能在报表中列示项目做补充说明。
(四)财务报表编制说明。财务报表编制说明是对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所形成的书面报告。包括会计方法说明、报表分析说明和财务情况说明。
第三条 公司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财务报告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会计业务的确认、计量和会计信息的披露,必须遵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核算方法的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会计业务的确认必须以真实的交易和事项为依据,会计凭证的编制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会计账簿的记录必须以经过审核确认的会计凭证为依据,会计报告的编制必须以真实的会计账簿记录为依据。
(三)完整性原则:已经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必须确认、计量和披露,账外不得有账,表外不得有表,账外和表外不得有资产、负债和权益,也不得有收入、成本和损益。
(四)有效性原则:财务报告应当为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不得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
第四条 公司应当加强财务报告的编制,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能有效利用。
(一)公司财务部负责人负责组织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附注资料提供及其数据的审核。
(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领导财务报告的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等相关工作。
(三)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财务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计。
(四)公司总经理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五)公司董事会负责财务报告的审核和确认。
(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关注公司年度会计报告的审计,审计委员会应事前审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计划,事后确认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并提出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 公司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实现以下控制目标:
(一)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及有效使用,使公司各项生产和经营活动有序进行,避免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二)保证会计信息及其他各种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及时性;避免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导致的损失。
(三)保证公司管理层制定的各项经营方针、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贯彻执行。
(四)控制成本、费用,减少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支出,以求实现公司的盈利目标。
(五)预防和控制风险,能及时发现、防范或制止各种错误和弊端,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避免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第二章 财务报告的编制
第六条 公司在编制财务报告前必须进行结账,不得提前结账,也不能先编制财务报告后进行结账。其基本要求是:
(一)公司财务部应制定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明确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法。如遇会计政策、披露政策及报告时间调整,公司应制定应对方案。
(二)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或事项,公司应事先制定标准,并明确报批程序。
(三)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和调整会计估计事项。如有变更和调整必须及时披露。
(四)公司在编制财务报告前,应当对货币资金、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副产品及机器设备、装载车辆等资产进行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同时应当核实委托加工物资、在途物资和债权、债务。对清查、测试和核实过程中发现的短缺、毁损、减值、呆滞情况,根据短缺、毁损、减值、呆滞程度,分别报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审批,并及时作出账务处理。
(五)公司应对交易或事项所属的会计期间实施有效控制,避免出现漏记或多记、提前或推迟确认报告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情况。公司规定 12 月 31 日
17:00 时为交易或事项的截止时点,12 月 31 日 24:00 时为资金收付的截止时
点。
第七条 公司利用 ERP 系统记账、算账、报账,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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