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曦航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晨曦航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6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截至 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 14,425,851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7.33 元,实
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7.83 元(大写:贰亿肆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柒元捌角叁分),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4,499,999.96 元(含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245,499,997.87 元,扣除律师费和审计费用 1,450,000.00 元(含税),再加上发行费用中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36,792.4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44,386,790.33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2BJAG1045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根据公司《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直升机研发中心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
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2022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和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XYZH/2022BJAG10480 号《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截止 2022 年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合计 25,215,019.74 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24,884,831.06 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金额为 330,188.68 元。详见巨潮资讯网《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997.83
减:发行费用 5,613,207.50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330,188.68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44,386,790.33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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