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容大感光”)编制了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99 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47,089.00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97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3,999,990.33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735,849.0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7,264,141.27 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5 年 1 月 9 日
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0005 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8,859.54 万元,具体情况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4,400.00
减:发行费用 673.59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3,726.41
加: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金额 81.36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1) 8,859.54
减:现金管理转出金额 11,500.00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448.23
注 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 2025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制度的情形。同时,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
2025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及子公司珠海市容大感光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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