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投
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规范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
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
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
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容应当合法合规,符合以
下要求:
(一)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 可以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 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 发布或者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 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 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 问。对于重要或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应当加以整理并在互动易平 台以显著方式刊载;
(三)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 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 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 义务的,公司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四)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 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 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五)不得迎合热点。上市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对涉及市场热 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 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 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 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六)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 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也不得 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六条 公司应当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互动易平
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拟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涉及的
信息进行审核。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
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收集投资者提问的问题、拟订回复内容、发布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八条 公司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
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对投资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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