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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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释 义 ...... 2
引 言 ...... 6
正 文 ...... 8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8
二、 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 14
三、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14
四、 发行人的设立 ...... 17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 17
六、 发行人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7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 17
八、 发行人的业务 ...... 18
九、 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19
十、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主要财产 ...... 21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21
十二、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2
十三、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23
十四、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24
十五、 发行人的税务 ...... 24
十六、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25
十七、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26
十八、 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 27
十九、 发行人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27
二十、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27
二十一、 结论意见 ...... 28
释 义
如无特别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使用的相关简称与其所对应的全称词汇如下所示:
公司/兴齐眼药/上 指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
市公司/发行人 代码:300573
兴齐有限 指 指发行人前身沈阳兴齐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沈阳市兴齐制药有
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指 本次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
定对象发行
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所 指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本法律意见书 指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工作报告》 指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684 号《审计
《审计报告》 指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989 号《审计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3]第 ZA11123 号《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 指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兴齐眼视光 指 温州兴齐眼视光生命科学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康辉瑞宝 指 北京康辉瑞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兴齐眼科医院 指 沈阳兴齐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科启制药 指 沈阳科启制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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