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5-029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3、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泗水街68号,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E1号楼,二楼多功能厅。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继东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6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1,513,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23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所持股份75,864,2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0.921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58人,所持股份5,649,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3027%。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以现场的方式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79,324,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40%;反对2,163,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45%;弃权25,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460,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471%;反对2,163,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983%;弃权25,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对各子议案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2.0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79,340,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41%;反对2,138,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36%;弃权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476,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367%;反对2,138,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526%;弃权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0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同意79,314,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012%;反对2,156,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59%;弃权43,1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449,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