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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信技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 2
第三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 3
第四章 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 4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6
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6
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档案整理...... 7
第八章 附 则...... 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汇风险,加强对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
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的、用于规避
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
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
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外,须严格
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公司
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
风险为主要目的,必须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
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套期保值。

第六条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
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额度不得超过经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存续期间须与国际业
务的实际执行期间相匹配。

第七条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
谨慎预测,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实际需求总额。同
时,针对发生的外币融资,公司参照上述原则,合理安排外汇套期保值
的额度、品种和时间,以保障外汇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
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对本管理制度进
行修订、完善,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风险控制需要。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须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
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且严格按照股东会或董事会审
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

第三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和审批机构。各项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严格限定在经审批的外汇套期保值方案内进行,
不得超范围操作。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
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一条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会审议:

1、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
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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