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
证券代码:300561 证券简称:*ST 汇科 公告编号:2025-065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相
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保证金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控制权变更及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等有关公告及后续进展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原因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收到淄博国投的《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的解除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 36
号)的规定,2025 年 8 月 12 日,淄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国
资监管机构”)出具了《关于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收购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复主要内容为:不同意淄博国投收购和定增认购公司股份。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
根据《股份认购协议》相关约定,由于市国资监管机构出具了上述不同意收购和定增的批复,各方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未生效且无法履行,各方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现根据《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及《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向公司正式函告如下:公司收到本函件时,《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正式解除。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收到陈喆女士、马铮先生、瑞信投资的《告知函》。
陈喆女士、马铮先生、瑞信投资已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收到淄博国投的正式函告,
被告知收到淄博国投函件时起,《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保证金协议》《关于珠海汇金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正式解除。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终止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终止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终止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终止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珠海汇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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