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起诉创投大佬吴世春:公司提起司法诉讼有法可依,有足够的证据支撑。对方不仅没有
回应起诉创投大佬吴世春:公司提起司法诉讼有法可依,有足够的证据支撑。对方不仅没有就协议转让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在“终止”转让后,时隔一个月才告知公司,也没有提供终止协议。因此,对方究竟有没有终止协议转让仍然是个“谜”,而且无论是否终止,在此期间,吴世春还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2.54%股份,在前述信息没有依法披露的情况下,后续所有增持都是违规增持,依法不得行使对应股份的表决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