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获得政府补助 集智股份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8月13日晚间,集智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公告显示,2025年6月30日,公司收到单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28.95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99%;7月2日,公司子公司杭州谛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单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35.00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30%。然而,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7月8日才披露《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楼荣伟、俞金球、葛明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其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报告 。
公司表示,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吸取教训,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公司还表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朱帆)
文:朱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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